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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幻风化雨

这一吼可吓坏了几个保安,一个人差点儿从树杈子上摔下来。光听见人说话,不见人在哪儿,可听声音就在附近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公然调戏良家……呃……不是,公然偷摘石榴,该当何罪!”沈阑说完,趁着几个人愣神的功夫悄悄捡起几个石榴揣在怀里。

“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儿!”一个保安掏出电棍,电流哔哔叭叭闪着白光。

看到电棍,沈阑顿时尿了,说起原因和小时候调皮有关。

小时候住的小区里有一栋废弃的居民楼,小孩子们常常跑到这里捉迷藏,玩儿游戏。有一天沈阑和几个小朋友把居民楼里的破衣服、破被子堆在一起用打火机点了。被子都是棉絮,小火苗根本点不起来,反倒是浓烟越来越大。

好嘛,这一危险举动成功引起了门房老大爷的注意。老大爷拎着棒子就上来了,那根又大又粗的棒子就是电棍,一顿火花带闪电,沈阑几个人吓得六神无主,虽然没被电,可是在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看到保安掏出电棍,白花花的电流一闪,沈阑觉得自己大臀根部的括约……肌一顿抽搐。

“啊!”沈阑忍不住叫了一声,这可是自发的,没有任何征兆。

保安循声看去,只见两个石榴飘在空中,还特么不停哆嗦。拿棍子的保安大胆,以为是什么革命者用能力捣乱,就在沈阑括约……肌抽搐的空档,对着两个石榴电了过去。

“啊呀……”两个石榴连滚带爬消失在夜幕里……

霹雳石榴真好吃!鲜红的字体闪烁起来!

……

第二天,开创学院办公大楼以及各个学生宿舍张贴了一份措辞十分严厉的大字报。内容就是警告革命者不要玩儿火自焚,摆正自己的位置,努力学习,刻苦修行。并且强烈谴责昨晚去生工院偷石榴的革命者,如果下次发现,一定严肃处理。

革命者看了以后都不淡定了,没有任何证据,只凭几名保安的叙述就把黑锅往革命者头上扣。偷的多也就算了,偏偏就两个,堂堂革命者谁会为了两个石榴半夜去偷东西的。再者说了,开创学院也没有那个系可以隐身的啊,这不是睁眼扯犊子嘛。

沈阑看了以后,更不淡定了,贼喊捉贼,明明就是你们几个保安偷石榴,我就是顺手牵羊而已,都特么电得我有后遗症了好嘛。

还好沈阑是革命者的体质,外加根基雄厚,要不然被那一根又粗又长的电棍来一下,就算不晕倒也会身体抽搐不止。不知道是心理的伤害更大还是内心内疚的成分更大。沈阑连着好几天尿尿都要扶墙。

汪健明看着沈阑撒尿跟特么生孩子一个表情,一手扶着墙,双腿还哆嗦。尿得滴滴答答,稀里哗啦,还分了好几个叉。

赶紧上前扶着沈阑后腰,沈阑吓得连分叉都没有了。披头骂道:“你特么吓死老子了,松开!”

“我说兄弟啊,你这是病得治啊,年纪轻轻咋跟花洒似的。我们村儿六十岁老头上厕所都不扶墙啊,怎么回事,史小可罢工了?我等会儿回去好好说说他,做事得做到底啊,是不是。”

沈阑一脸蛋疼地说了句:“我谢谢你十八辈祖宗!”

根本不是他要扶墙,而是左边这只手就是被电棍电的那只手,不知道为啥,隔了这么长时间手上好像还带着电。

第三个招式:霹雳石榴真好吃!就算糊里糊涂完成了。这打开方式不对啊?练功啥时候变成这么受虐的行当了,第一层境界就这么遭罪,那第九层还不得每次掉层皮!

不过练到这个招式,“挨女人一巴掌”才算真正完成,秘籍上叫做裂空掌。沈阑试了试,当真击出的一掌和从前大不相同,而霹雳这个词,顾名思义,就是在击掌的时候加持了雷电效果。和两个黑衣人战斗时,沈阑只会用拳头,而且是凭借本能胡乱打拳,根本不知道怎么发力,全凭韭菜构筑的根基才能躲过一劫。

要是再次遇到同等级别的两个黑衣人,沈阑的攻击手段可就不会那么单一了,有翎语,有神蚀,再加上裂空掌。一掌拍出去,就算不能造成实质性伤害,雷电效果也够敌人的括约……肌麻痹一会儿。

有了前车之鉴,沈阑都不敢靠近那本《轮回之血》了,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叫轮回之血,这摆明了就是一部修炼者的血泪史,还轮回,究竟这本所谓的武林秘籍害了多少人,创始人难道是个虐待狂吗?

第四个招式叫做幻风化雨!

名字听起来很高端,而且终于不用再受虐了,秘籍里的一行字写着,记忆之海突破两万单位光子后,幻风化雨的效果才会初步显现。

沈阑知道自己得加把劲儿了,现在的光子还远远不到这个数目,只有可怜的五千多颗,这还是每天不曾休息得来的。

……

不久之后,沈阑莫名其妙收到了一份请柬,署名是林典学,请柬的内容很奇怪,满纸客气的口吻,邀请沈阑参加一个学术交流派对,地点在学校附近一家刚开的四星级酒店。

“哇,四星级酒店啊,你小子的命也太好了吧。”樊明川拿着邀请函大叫,那邀请函在灯光下金光四射。“我这辈子都不没进去过呢。”

“说起这个酒店我可真是服了,哪个哪个想不开的猪脑子会在西大这种穷乡僻壤建一个四星级酒店,开在市区都没几个人能消费的起。”汪健明说道,“真是人傻钱多。”

“你自己穷,还以为别人都穷吗?开业没几天,酒店门口车水马龙,全是你们学校的富家子弟。”史小可揶揄道。

“这个林典学是谁?”沈阑拿着请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怎么从来没听说啊?”

“他你都不知道?环境学院的一名教授,在学术界很出名。”汪健明说道,“他经常举办学术研讨,按理说举办研讨都是和学术大咖一起,可他偏不,专门邀请一些学校的尖子生,久而久之,这个习惯就延续下来了。”

“邀请学生参加研讨?这能出什么成绩!本科生大多连起码的学术思维都没有。对了,你一个中文系吊车尾怎么知道环境学院的研讨会。”沈阑问道。

汪健明插嘴说:“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成绩优秀的本科生很多想法都比较超前,就算没有多少学术思维,可是林典学有啊,灵感不就是从这些年轻人嘴里得来的吗?”

“你这么说我就更奇怪了,为什么邀请我?我根本不认识他!”

“谁知道呢,或许你的天气预报系可以对他的环境科学研究有些帮助吧!”汪健明笑着说,“认识一下大佬也不是坏事,说明你已经在学校出名了。”

“无聊!学术交流就学术交流呗,还派对?这是什么组合,不伦不类。”

“真是说到了关键,一开始这还真是个学术交流集会,后来慢慢演变成了交谊集会,能去的都是所谓的高端人才。”汪健明点出了关键,“还有一点,云飞龙也是环境学院的,如果不出意外,应该是他借机邀请的你,林教授哪有机会认识你。”

樊明川一听就来了火气:“这个王八蛋肯定没安好心,想给小弟姜晓华出头吧。我跟你一起去,看看这家伙到底搞什么鬼。要是那个姓林的也护犊子,我就连他一起废了。”

“你那么激动干什么?咱们商量商量。”

“我看沈阑一个人去反而方便很多,再说人家就请了他一个,咱们去一大群和要饭什么区别?沈阑是个普通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汪健明说道。

……

高端?人才?派对?沈阑还真想不出这三者之间有什么微妙的联系,老实说,他真的以为这是个恶作剧,无聊透顶之人的恶作剧。

酒店不远,名字很清新脱俗,小树酒店,西大周边最能彰显身份和地位的高档场所,也不知道这名字谁起的,真特么有个性。

沈阑走在路上,不时有跑车呼啸而过,引擎震天响,跟放大炮似的。车上的男男女女各个穿金戴银,珠光宝气,要是说他们是自己学校的同学,沈阑打死都不愿意相信。

两根金灿灿的石柱矗立在酒店入口,颇具欧式风格。可是不知老板什么品味,硬是在石柱两旁各摆了一尊石狮。

巨大的前厅广场堪比校园田径场,一切装饰和陈列都在彰显此地非凡的气度。

沈阑皱起眉头,看着灿若星河的霓虹连连摇头,这一切很明显透露出一层意思:穷人闪避!

沈阑不算穷人,可是对这种极尽奢华的做派向来不以为然,而且连酒店门口的迎宾的满身腐朽气。

沈阑因为家里断粮,只是勉强维持着伪富二代的形象,不久前他才去当铺变卖了卡地亚。

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条件还算可以,今天一看,啧啧,无言以对。

两名迎宾小姐看到沈阑穿着十分随意,老远就开始互相使眼色,好像商量好要把他拦在门外。

果然,一名小姐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冷冰冰说道:“你几位啊?”

这就是四星级酒店的标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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