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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遭遇战

天风对北境还是很有信心的,时间紧迫,并没有停留等待,而是带领着剩余的九百名骑士,继续前进。

后面有老骑士李维斯率领的大部队,一定能处理好冰雪堡的事情。

果然前锋部队行进了一天的时间,后方部队已经带来了好消息,北境完美的完成了任务,陆帝天领主不光派出所有的守卫部队加入骑士团,还召集民众给骑士团筹集粮草,康慨的把冰雪堡的粮食物资资助给了天风的队伍。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祝各位骑士大人武运昌隆!”陆大人对北境只说了一句话,就把冰雪堡所有的守卫交给了对方。

这才是我北疆的好儿郎,老骑士李维斯不禁感叹道。这九千人从装备到训练都跟其他的守卫部队不同,显得精锐无比,尤其是三千弓箭手,每人竟然背垮着两个箭袋,每个人的手指跟掌心都长着厚厚的老茧,一看就是长期训练磨出来的,要知道一般的弓箭手能射完一个箭袋就会把手指嘞的出血,敢背两个箭袋必有过人之处。

后续兵力已经迅速扩大到一万八千人之多了。

“大人,前方发现小股敌军,看情形应该是敌人的斥候。”

帝国北疆幅员辽阔,不是长期在北疆生活的人们根本不知道各城镇要塞城堡的坐落,北疆地形图又是军事秘密,好在烈焰要塞陷落之时,有着丰富作战经验的老兵卡西欧销毁了藏在要塞之中的北疆地形图,除了一些贸易兴旺的重镇,根本找不到那些坐落在辽阔北疆的村落城堡,尤其是在常年冰雪覆盖的极北之地,一片白茫茫的,没有丰富经验的向导根本找不到路。

撒拉逊帝国只能派出大量的斥候搜寻,期待能找到村落或者是一些熟悉道路的商队向导。

“还有多远?”

“离我们不足二十里,不少于一百人的轻装骑兵。”

“好!赫克托耳,你带领三百骑士在左边埋伏,雷文斯你带领三百骑士从右边埋伏,北境你带领四百骑士想办法绕到敌人的后方,一个都不能放过!”安排好进攻路线,天风换下骑士铠甲,换上普通平民的衣服,“哥,你这是干什么?”

“我带着几个人把敌人引进包围圈,不能穿军装,要装的像老百姓一样,才能让敌人放松警惕。”天风一边换装一边解释,“准备两辆马车,扮做商队的模样。”

“哥,风老大,还是我们去吧,主帅怎么能亲自犯险啊。”大家都担心天风。

“幼,你们还不放心我?臭小子们,我可是大骑士啊,要不是想让你们练练手,我一个人就能杀光这区区一百人。”天风深深感觉到了大家的关心,开玩笑的说道。

手下的一千骑士虽然都是精锐,但是毕竟没有真正杀人见过血,平时训练跟战场搏杀可不一样,不是武功高强就一定能胜利的,有多少平时训练勤勉,一上战场就懵的,敌人可不管什么骑士精神,点到为止,战场只有一个原则就是你死我活。所有这次天风才准备让所有人参与进攻,新兵嘛,见见血就成老兵了。当年自己也是一样,烈焰要塞保卫战第一天,天风的兄弟一个英勇的骑士侍从平时比武时比自己还要厉害的人,就因为第一次上战场,明明把敌人砍伤却迟迟不敢下手结果对方性命,结果被一个远不如他的草原人挣扎着砍断了脖子,这种血的代价,决不能出现在自己带领的队伍中。

“这是什么鬼天气啊。”一个草原骑兵缩缩着脖子,抱怨着。

“就是啊,大人,还不如留在北望城城下大眼瞪小眼呢,也不知道罗纳尔迪尼奥大人的大部队到了没有,要是到了可赶不上建功立业了。”

“闭嘴!这次出来要是能抓到一个商队向导,我们也算是大功一件,不比在城下打生打死的强?!”领队的百夫长是一个精壮的草原汉子。

“大人,前方发现一个商队,有十几个人。”

“全军出击,抓活的。”众人鞭鞭打马,飞快的迎了上去。

迎面而来的商队正是天风几人装扮的,见对面草原人的骑兵冲了过来,赶忙调转马车向后面跑去,不过笨重的马车可不像战马一样灵活,车上的货物散落了一地,草原人一见货物更不疑有他,毫无防备的追了上来。

终于在跑进一条两面都是小树林的小路上,马车的车辕在剧烈的颠簸之下断裂了,几名身穿佣兵服饰的人,紧张的护卫在马车的周围,被追击上来的草原骑兵包围了起来。

“老乡们,我们不强东西,我就想问你们个事情。”领头的百夫长操着特有草原味道的大陆通用语言,装作很温和的说到。

“你们想干什么?”一个年轻的佣兵紧张的问道,稚嫩的声音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天气寒冷有些发颤。

“不要紧张,佣兵兄弟们,我们是伟大的撒拉逊帝国英勇的骑兵,我只想让你们给我们带个路,只要能找到北疆的城堡或者村镇,我就会给你好多好多金币的奖赏的。”说完还掏出一把金币,上面还有没来得及擦拭干净的血迹,一看就是从死人身上抢来的。

“不知骑兵老爷们想去哪个城堡啊,这附近有好几个呢。”不知是金币的诱惑还是对方温柔的态度,让这个年轻的佣兵好像不太紧张起来。

“这附近有好多城镇吗?”听到这里领头的百夫长彷佛看到了升官发财的画面,出发前统领大人可是说了,找到一个村庄赏一百金币,找个一个城镇官升一级,赏精钢护甲一套。想起光明帝国重骑兵威武的重甲,不由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在草原上一把钢刀就能换一个美丽的处女,何况是一身精钢护甲了。

“是啊这位大人,前方不远就是......动手!”正专心致志听年轻佣兵指路的众人,突然听到动手两字,还在诧异,北疆的蛮子地名怎么这么奇怪,冻手?还有这么奇怪名字?

话音未落两侧的树林边冲出了大队的骑兵,还没来得及反应,骑兵的已经冲到眼前,锋利的长剑挥舞之下,血光冲天,把地上雪白的积雪染成了一片红色。

“敌袭!撤退~”幸运的残存者调转马头就往身后跑去,还没冲出几百米,又是一大队骑兵从身后的冲了过来,只一个冲锋,所有的草原斥候全部被斩杀殆尽。

北境带领的四百骑士总算是及时赶到了。

“打扫战场,看看有没有活口,问问前方的情况。”天风井然有序的指挥部队

这一仗全歼敌人一百零三名敌人,我方无一伤亡,仅有几人由于战马冲的太急,马失前蹄摔伤了屁股。

虽然是小小的一仗,也让这些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们显得异常兴奋,连溅在脸上的血迹都舍不得擦去,彷佛这就是光荣的见证,战士的荣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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