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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寸金莲

“聂先生竟然还有这样的癖好!”梦心之感到有些难以置信。

“哪个男人不恋足呢?”聂广义有些跳脱地回应道,“男人不恋足的话,哪会有三寸金莲?”

“聂先生觉得三寸金莲美?”梦心之愈发诧异。

再怎么不尊重女性,也应该有个限度。

古代的一米,是三尺,一尺是十寸。

三寸换算到现代,就差不多是十厘米。

正常成年人的脚,怎么可能只有十厘米。

三寸金莲、四寸银莲,大于四寸的就是铁莲。

按照这么个算法,当代成年女性的脚,全部都是不入流的铁莲。

介于古代男人对于小脚的痴迷,女性或自愿,或被迫地开始裹脚。

裹脚是旧社会对女性身体的摧残,需要骨损肉烂才能完成。

避开小女孩的大脚趾,将剩下的四个脚趾,死命地往脚掌掰。

在小女孩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里,裹脚的人目露凶光,直接把脚指头的骨头折断。

骨折仅仅只是开始,在骨折之后,每天还要逼着女孩不停地走路。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骨头的复原,让脚骨肉彻底断裂,进而缠成一个“理想”的形状。

这个缠足的过程,每天晚上都要重复。

光听一听都觉得可怕。

我国古代女性的裹脚,和曾经风靡欧洲的束腰一样,都是对女性身体的一种摧残。

和束腰相比,裹脚是更为严苛的酷刑。

像三寸金莲这种畸形的审美,放到历史的长河里面,或许还能解释一下。

放到当代社会,就是对女性的亵渎。

聂广义没有给出太明确的回应,只模棱两可地来了一句:“很多人都觉得三寸金莲美。”

“恕我不敢苟同。”

“姑娘似乎有点针对我。”

“没有,我只是针对裹脚这件事情本身。”

“我只是说,有很多人都觉得美,并没有说我觉得美。我觉得自然才是美,在自然的前提下,我喜欢脚小一点的,最好不要做美甲,如果做了,也是水晶或者单色简洁的,脚指甲要是做得和手指甲一样复杂,就失去了自然的美感。”

梦心之心下感叹,【不愧是姐妹,连美甲都研究地这么细致。】

聂广义在梦心之的一脸感叹中,进一步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在自然美的前提下,我喜欢脚小一点的,34码、35码,最多不超过36码。”

见梦心之没反应,聂广义开启互动提问:“这样算畸形或者变态吗?”

“这样的喜好,肯定是聂先生的自由啊。环肥燕瘦、高矮胖瘦,每个人都有选择萝卜或是青菜的自由。”梦心之再没有了先前的那种难以置信。

“环肥燕瘦,这个成语出自东坡居士的《孙辛老求墨妙亭诗》。”聂广义的重点有点奇怪。

在梦心之不解的目光里面,聂广义继续开口:“说到东坡居士,就不得不说,他是恋足癖的鼻祖,三寸金莲的推广大使。不知道姑娘对东坡居士的印象几何?可有觉得痴迷缠足的苏东坡,不尊重女性?”

“东坡居士喜欢裹脚的女生?”梦心之不免诧异。

她认真地回想了一下自己的梦境,硬是没有想起来,闰之姐姐有没有裹脚。

梦心之一直都觉得,苏东坡是女权卫士,苏东坡的女人都有名有姓,光这一点,就足以让同时代的男人望尘莫及。

聂广义忽然说苏轼是裹脚陋习的推广大使,让梦心之很是有些不能接受。

“看来姑娘是没有看过苏东坡的《菩萨蛮》。”

“我有看过啊。《菩萨蛮·回文夏闺怨》,【柳庭风静人眠昼,昼眠人静风庭柳;香汗薄衫凉,凉衫薄汗香。

手红冰碗藕,藕碗冰红手;郎笑藕丝长,长丝藕笑郎。】哪里有说裹脚?”

聂广义摇头:“不是这一首。”

梦心之想了想:“《菩萨蛮·七夕》,【风回仙驭云开扇。更阑月坠星河转;枕上梦魂惊,晓檐疏雨零。相逢虽草草,长共天难老;终不羡人间,人间日似年。】”

聂广义还是摇头:“也不是这一首。”

梦心之缴械投降:“我只知道这两首。”

因着有闰之姐姐的操持,苏东坡流传下来的诗实在是太多了。

梦心之只细细地研究过,苏东坡写给个王弗、王闰之和王朝云的。

确实还存在知识盲区。

“东坡居士还有一首《菩萨蛮·湿云不动溪桥冷》,【湿云不动溪桥冷,嫩寒初透东风影;桥下水声长,一枝和月香。人怜花似旧,花比人应瘦;莫凭小栏干,夜深花正寒。】”

梦心之认真听完才问:“这也没有在说缠足吧?”

“是的,所以我们就不得不说,东坡居士还所有一首《菩萨蛮·咏足》了。”

梦心之的知识盲区+1。

聂广义一本正经地开始念《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写的也太大胆了吧?”梦心之评论,“感觉不像是当时那个年代的。”

聂广义赞同道:“确实是一首有颜色的词。”

话题莫名进展到了有颜色的阶段,不免有些尴尬。

梦心之稍微好一些,她还在以为聂广义是姐妹。

聂广义不自然地开始找补:“不过,那个时候,其实还不叫三寸金莲,叫【快上马】,只是把脚束得纤直,并没有三寸金莲那么畸形和惨绝人寰。宋史《五行志》里有关于【快上马】的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

“是这样啊。”梦心之确实不像恋足癖那么,术业有专攻,继续在自己的只是盲区提问:“《咏足》和《五行志》都没有明确说缠足。【快上马】和裹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吧?”

“没错,缠足第一次被用文字记录下来,是两宋之交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张邦基在漫录里面写,【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做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两宋之交才开始有的陋习啊。”

“对,《墨庄漫录》是1148年,也就是南宋绍兴十八年成的书,要是没有大文豪苏轼的推波助澜,公然恋足,后世就不一定会有审美愈发畸形的三寸金莲。”

“聂先生懂得真多。”

“每个人都应该钻研自己的爱好啊,就像姑娘也会钻研图书馆学,是不是?”

明明就是个歪理,却被聂广义说的天经地义。

梦心之不认为图书馆学和恋足癖有什么可比性。

一时间,又找不到合适的论据用于反驳。

梦心之不禁莞尔:“聂先生还挺会钻研的。”

“那必须啊。”聂广义在梦心之的笑容里沉醉,一醉就开始吐真言:“不知道姑娘的脚是多少码的?”

“啊?”梦心之以为自己听错了。

意识到自己一个不小心,又说了大实话,聂广义只好强行解释:“像我这么热爱钻研的人,遇到了像姑娘这般颜值的存在,肯定是要问问穿多少码的鞋子,以验证一下,倾慕对象的脚不过36码这样的个人喜好,有没有事实根据。”

自从认清了自己的心,聂广义就开始各种暗搓搓地夹带私货。

“聂先生……”梦心之欲言又止。

“怎么了?梦姑娘。”聂广义很是有些殷勤地回应。

“考虑到聂先生的取向,36码的成年男子,怎么都还是需要从小就裹脚的。我反对让女性缠足,当然也不可能赞成让男性缠足。不管是男性的权利还是对女性的权利,都一样要维护。珍惜生命,杜绝酷刑。”

聂广义有点后悔自己一开始没有否认得更彻底一些。

既然都已经后悔了,不妨就承认得更彻底一些。

总不能两边的福利都不沾。

“考虑到我的取向,姑娘应该也不介意和我探讨鞋码,或者以后一起逛街买鞋吧?”

“呃……”梦心之一时间没有找到合适的话来回应。

“姑娘要是不告诉我穿多大码的鞋子,就是不认同我的取向,姑娘要是不认同我的取向,就得把我当成追求者,姑娘要是把我当成追求者,逛完辽博,就免不了还是要陪我逛街。”

聂广义再一次义正辞严地发表原创歪理邪说。

那表情,那神态,那语气,简直像是一个小姑娘在抱怨男朋友不陪自己逛街。

梦心之直接被逗笑了:“聂先生这是什么逻辑啊?”

“【聂】的逻辑,【先】的逻辑,【生】的逻辑,简称【聂先生的逻辑】。”

“是哦。”梦心之无语到只剩下没有意义的回答。

“必须是啊。”聂广义不管不顾又无厘头地乘胜追击:“你要是叫我广义哥哥,就不会有这样的逻辑。”

“那我还是告诉你我的鞋码吧,我穿37码的鞋子。”梦心之故意往大了说,她实际上只穿35码半。

“37好啊,三七二十一,姑娘以后买鞋,不管三七二十一,叫上我就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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