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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完美生活

又回到了北京,这次是和称戈一起回来。

欧阳明已经替他们在四惠租了一间小小的公寓,欧阳明涉足电影,做起了电影发行,混得还挺风光。

晚上拉着一帮狐朋狗友去了工体,说是和两人接风。

工体正赶上许巍绝版青春演唱会,到处是演唱会的广告。

这些人对逆旅和小K都多少有所了解,自认二人成了他们话题中心。

“你们怎么不在美国呆着,那边不是更包容吗?”有人问道。

“我素来听说称戈的那个学校是很有钱的,在奖学金上一向很大方,就是再带个人过去也够活了。”另一人也附和。

“人各有志嘛!北京这么堵,雾霾这么大,你们咋不去其他城市呢?”欧阳明不屑地说。

“他那个时候傻呀,”称戈摸着林鹏的脑袋说,“我本来打算把master读下来,他不喜欢美国的生活,我也就无心再继续求学,于是跟他一块打道回府了。”

“可惜了喽!那个学校可是培养商界领袖的地方。”

称戈摇了摇头,“我做不了领袖。”

“你可以做红袖么,添添香,好好伺候我。”林鹏耍起贫嘴。

“其实这样也好,干嘛非得出国,你看欧阳明现在混得比谁都强。”坐在欧阳身旁的人拍这马屁。

“你们不知道林鹏大学里有多牛!他回来就是准备大施拳脚。”欧阳明看着林鹏说道。

“我这人呢,有责任感,无事业心。梦想是有一天能中了lottery,从此香车美男,奇人之福啊。”林鹏搂了一下称戈的肩。

大伙儿大笑,接着大家伙儿横筹交错,大吃海喝,侃侃而谈......

虽说欧阳明是久经沙场,靓男帅哥,阅人无数,但每每看着林鹏和称戈还是有些嫉妒。再没见过这么般配,又倾心爱慕着的两人了。两个人的存在,即使是在常人眼里也是一种赏心悦目的美好。

正如逆旅在小说里所写的那样:(看着于雷和陈可嬉闹)虽说我也是久经沙场,现在感情上也没有缺憾,但每每看着他们,还是有些嫉妒。我再没见过这么相衬,又互相真心爱慕着的两人了。一直到他们的容貌印象在我已经半入尘土,依然留下了关于他们以及他们的爱情难以磨灭的记忆,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盖美言亦不足以形容。

林鹏在一家外企从实习律师做起,称戈在一家头投行工作,两人收入都颇丰。两人真过上了夫夫生活。

吃完了早饭。林鹏擦了擦嘴,起身去玄关旁的小衣帽间里拿上包,把手机和钱包往里一揣,穿上鞋,又踮着脚尖回来,在称戈v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说:“亲爱的我走啦。”于是便起身离开了家。

他在等电梯的时候想起了什么,快走两步拉开了一扇隐蔽的小门,里面藏着一层四户人家的电表。果然!

这时候电梯已经来了,轿厢里站了一位下半身裸体的女子。林鹏乍眼看时不觉一惊,后来当他看见了一簇从裆部向四周发散开来的亮片,才了解人家只是穿了一条肉色的紧身裤。女子对林鹏摁而不下的行为以及他对她下半身的注视相当不满,剑眉微蹙,手在了关门钮上猛攻了好几下。

林鹏挠了挠头,重新走回家里。

打开门的时候称戈正在刷碗,这时正无奈地扭头看着他,问:“又落啥了?手机?钱包?门卡?钥匙?”

“什么呀,”林鹏说,“咱家快没电了,你记着今儿去趟银行昂。”

“知道了。”称戈答应了一声。林鹏又过去在他额头上来了一下,笑了笑,转身走了。

“大礼拜六的还加班。”称戈嘟囔了一句。他洗完碗,把它们一件一件放在洒满了阳光的桌台上,伸了个懒腰。他环视这个明亮的房间,心中充满了幸福。嗯,即使有他,我也能收拾得这么干净!

一日无语。他中午的时候从办公室打回来一个电话,问他有没有仔细吃饭。过了片刻,又打了过来,说绝对不相信他一个人在没有自己监督的情况下还会认真吃饭,让他把饭碗都留着作证据。

称戈放下电话,对着电视傻笑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脸。是啊,即是没有这间大房子和它干净整洁的一切,我也依然有他。

那是怎样让人安心的幸福。称戈扭头,看见了在窗上轻轻拂过的春风。

称戈边听着CD,边看着手头上业务资料,边等着他,等了一天。晚上八点左右,林鹏回来了。

“快过来亲亲!”林鹏一边蹬着脚上的鞋,一边嚷着,“想死我啦!”

称戈颠颠地跑过去,俩人在玄关搂抱了好一会儿,才磨蹭进了客厅。

“我把菜转一圈去。”称戈从电视机对面的茶几上抄起他一小时前做好的土豆牛肉和小炒茄丁,往吧台后的厨房走去。

“饿了先吃点沙拉。”称戈微微侧着头,边走边说。

林鹏看着茶几上用玻璃碗盛着的沙拉,是他最喜欢的做法。土豆,苹果,香蕉,火腿,用沙拉酱拌得匀匀的。他咽了口口水,压着嗓子“哈哈”了一声,蹦得老高,冲到微波炉边上把称戈一把抱住,结结实实地亲了一个。

“我这叫幸福啊我!”

“小心辐射。”称戈把他往厨房外头推了推。

林鹏刚要假装踉跄上演被击中要害的戏码,屋里突然一片漆黑。

“你的内功……好强……”林鹏定格在吧台侧面,在黑暗中依旧专业地表演着中招后逐渐衰弱的神情。

黑暗的突然降临也让称戈受了点惊吓,捂着脸愣了一阵,没有同往常一样接茬跟他往下演,过了好一会儿才大叫:“我忘了交电费了!!!”

“要不然呢?你还以为你真有内功啊?”林鹏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他绕过吧台,搂住称戈的脖子,调笑道。

“我马上去买!楼下招行的自助银行还开着吧?”称戈火急火燎地就要去拿电卡。

林鹏一把把他拉住,称戈不解地停下脚步,和他在黑暗中对看。

“我今天就想过过没有电视,没有音响,没有电脑,只有你的日子。”林鹏说。

“不是日子,是夜晚。”称戈有点被打动了,微微笑着凑上去亲了他一下。

我真是个笨蛋。称戈在意念中轻轻捶了自己一把,为自己每次都轻易地被林鹏突如其来的小浪漫而降伏。

可谁愿意做聪明人呢。

林鹏转身把微波炉里的菜拿了出来,往客厅正中的玻璃茶几走去。

“别去那儿了,今儿又不看电视,就在吧台上吃吧。”称戈一边从电饭煲里盛饭,一边说。

“嗨,我这什么脑袋。”林鹏一笑,又转身回来。

他俩在吧台上点起了一只蜡烛,带一点微微的香薰。他们两人都不喜欢浓郁的香气,惟有这个牌子的蜡烛气味淡淡的,恰好合两人的胃口。

林鹏狼吞虎咽地扒了几口饭,便停下了筷子,扭头看着称戈,橘黄色的烛火映在他脸上,温润的光芒仿佛这么多年来从未变过。

“看什么?”称戈也停下筷子,和他对看。

“看你。”

“我还没看够?都看腻了吧?”

“怎么会,百看不厌。”

“得,第一百零一次就厌了,估计这会儿看我都腻味的跟猪油似的了!”称戈撅着嘴,重新捧起碗来吃饭。

林鹏笑着不搭话。他怕自己和他处得久腻了——这真真的是天字第一号杞人忧天的烦恼了。

如果从大一算起,他俩在一起已经快十年了,从几乎未成年一起走到了快要中老年,说真的,他从没有一秒钟感到厌烦——这简直是矫情得近乎骇人的事实啊!他相信称戈也从没有真的认为自己和他呆得腻烦了,但那是他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他希望自己每一秒钟都像初次在图书馆遇见时那样的爱他。

林鹏咽下一口饭,感觉如此安心。平静和幸福像烛火,慢摇在现实和回忆谱成的恋曲中。

“哎,”称戈打断了他的痴想,一只胳膊绕过林鹏的颈项,搭到他左边的肩上,“你知道,在这么暖和的晚上,那些没有电的地方,人们在黑暗里都在想些什么嘛?”

林鹏闻言,感觉有戏,立即放下手里的饭碗泥鳅似的黏上了称戈的身子,坏笑了一下,问:“想什么?”

“想啊……”

“嗯……”

“想啊……”

“嗯……”

林鹏与他耳鬓厮磨了片刻,早已状如脱缰之马,这就要抱他入席。称戈伸手将于雷的髋关节使劲往外一顶,把他推离自己的脸庞十公分,说:“他们在想:我冰箱里的肉和雪糕,什么时候化呀?”

林鹏“靠”了一声,笑着把他拦腰抱了起来,一溜烟儿地窜进了卧室:“还是我先化了你吧!”

隐隐约约地还听见称戈边笑边嚷:

“……先买电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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