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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哲学课

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林鹏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

林鹏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

因为可以逃课

法学概论是个苏力教授讲的。林鹏初识苏力教授,是在很多年前,那时他还是个孩子。那时林鹏老觉得自己身上有股不知道从哪儿招惹上的土匪气,对于苏力这样的学问家和文人,只能仰视。

长大了,现在做了他的学生,有机会当面领略了一番他的语言和风仪。说到风仪,苏教授其实是没有的,连端正都谈不上,更不要说什么“掷果盈车”的胡话了。即便是有姑娘冲他扔水果,林鹏想也就是些菠萝、红毛丹、椰子之类杀伤力极强的东西,绝不会是爱慕之意的表现。但是对苏教授,他依然只能仰视,虽然从物理上说早已高出不少。

宪法课是一个姓罗的女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宪**》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她已经从出版社要了10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

晚上,选修课。

刚进教室林鹏找了一个靠后门的位子坐下来。他的计划是等老师点完名,他悄悄地从后门溜走......

这个计划在他刚坐定就取消了,因为他看到称戈。

称戈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林鹏起身,朝称戈走过去。

小说总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为了《未名湖》故事更好看,逆旅加进一些戏剧性的元素:例如由陈可喜欢哲学,在图书馆里,于雷看到陈可读《中国哲学简史》,这给林鹏深刻的启发,他选修中国哲学课程,结果命运般一样,在哲学选修课教室里于雷果然见到了陈可。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陈可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这时有人要往里面走,陈可站了起来。当来者擦着陈可的身体正面经过时,陈可忽然认出了他——于雷(图书馆陌生男孩)。于雷穿着粉红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脚上的大头皮鞋比裤子略略偏红一点,从下半身看过去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鞋带的系法都是一样的。陈可闻到了于雷身上混杂着浴液、洗发水和年轻男生体味的淡淡的香,他觉得这个味道正符合自己关于于雷的想象。

陈可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他既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他很怕于雷象上次那样什么话都不说就走掉了,那样就会使陈可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于雷终于开口说话了。

林鹏站起来,走到称戈身旁,“嗨!”

称戈抬起头,一双清澈的眸子,看到林鹏,他笑了,“真巧!”

林鹏靠在称戈身旁坐下来问道:“你怎么也选这门课?”

称戈说他就是很单纯地喜欢这些东西,一直很向往老庄哲学的意境,对西方哲学也有所涉猎

很多哲学自成体系,作为平凡的人类,可以选取其中的精华,为我所用。

尼采超越了叔本华世界一切无意义,却肯定了艺术的价值。加缪的荒谬的哲学观,存在主义都令他在思考人生问题的时候总给它一些指引。

林鹏一方面暗自钦佩称戈的深邃,一方面暗自惭愧,他暗暗发誓,一定好好修这门课,这是林鹏第一次有这种见贤思齐的心理。

“你为何没有选修西方哲学?”林鹏心里庆幸称戈没有选修西方哲学。

“我下学期会选。”

“我们一起选吧!”

好啊!”

这时林鹏看到称戈书桌上放着一本《宪**》,“你拿到教材了,在那个罗女士那里买的,还是......”

称戈不假思索的回答道:“罗女士送给我的。”

林鹏信以为真,心里想,称戈这么俊美,是男的是女的都会喜欢,罗女士送他本书也很有可能。

看着林鹏纳闷的样子,称戈用书劈头盖脸的打了他一下,“你当真的,骗你的,这本书是我买她的。”

林鹏看着称戈,他俊美的眼神里闪烁着奸计得逞的快意。

自从那晚二人拿李白李商隐“开涮”,林鹏觉得称戈温和的外表下也藏着一颗幽默的赤子之心。“男人和男人的交往也需要缘分的,毫无疑问,我和称戈具备了这个缘分。”林鹏暗自高兴。

教授宣布下课,并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选这堂课则必须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于雷心想,虽然这一节课讲了些什么他一点都没听见。

林鹏换了个姿势,斜趴在桌子上。

称戈也以相同的姿势趴下桌子上。“咱们就象红楼梦里宝玉和黛玉那样‘歪着说说话’。”

“你也喜欢红楼梦?”林鹏觉得有些惊喜。

“你在开玩笑么?遍览古今,无出其右。”林鹏一本正经地说。

“没错!”说到红楼梦林鹏有些兴奋,他爱红楼爱得成瘾,任何一本书只要他看上两眼,就可以准确地说出这是哪一个版本的,“你最喜欢里面的谁?”

“贾宝玉。”

“还有谁?”

“贾宝玉。”

林鹏笑了,“你只喜欢贾宝玉?不喜欢女的?”林鹏话中有话。

“我觉得几个女性我都很喜欢,不分伯仲。以前挺喜欢林黛玉,后来觉得她太心思慎密,这样的灵魂伴侣,不适合生活的。”

“你很理性。”林鹏看着称戈。

“这和我喜欢用哲学思维有关系,喜欢形而上。”

“你是说贾宝玉适合和林黛玉做情人,适合和薛宝钗做夫妻?”

“贾宝玉出走不能归咎于薛宝钗,试想贾宝玉和林黛玉结合,最后也还是破裂,贾宝玉不是一个俗物,没有那一个女人能真正降住他。”

称戈和林鹏对红楼梦的看法是不一致的,有些是截然相反。

要是旁人也对宝玉黛玉说出些语带不恭的话来,林鹏就真得不知道自己该摆出什么样的脸色了。

但眼前的是称戈,他竟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语反驳他。他太爱这个人物,爱得不需要任何条件和基础。

林鹏和称戈像老朋友那样聊到了很多,皮蓬,梅赫迪,巴乔,昆德拉,余华,红楼梦……就像那些东西,本就是他们的话题。后来他们又聊到电影、音乐、哲学......全然罔顾周围人鄙视的眼神。

上完课出了教室,又欢谈良久,林鹏问称戈肚子饿不饿,称戈说有点饿啊。

林鹏请客,去西门吃了鸡翅,又买了两份煎饼,便吃便聊,晃荡着一直到了宿舍的楼梯口,还久久地不愿散去。

已经是晚上11点半了,但是林鹏还不想这么早和他分开。

逆旅在《未名湖》里描绘当时的情景:

于雷在陈可脸上看到了一种小孩子讲故事般的眉飞色舞的可爱神情。他觉得“眉飞色舞”这个词就是为陈可而创造的——当他讲到生动的地方,从嘴角、眼神到眉毛都焕发出一种极其强烈的喜悦和对他人的致命吸引力。

于雷居然听得入了迷,就象小时侯听妈妈讲故事一样。陈可的语调中有一种特别稚气的成分,和他正在讲述的深刻主题形成令人惊艳的反差——就好象妈妈讲到妖魔鬼怪的时候,尽管把小宝贝吓得直哆嗦,可这个熟悉的声音本身就有一种克服恐惧的温柔力量。

愉快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于雷和陈可就象是一见如故的老朋友,连下课休息都没顾得上,一刻不停地唧咕到必须分别的时候。

教授宣布下课,并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选这堂课则必须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于雷心想,虽然这一节课讲了些什么他一点都没听见。

临走的时候于雷问陈可要了宿舍电话。他的心里第一次有了一个初恋男孩子般的悸动、不安和甜蜜。

回去的时候,于雷和陈可肩并肩地走在秋初夏末凉爽的风里,温暖的路灯照亮了男孩子洋溢着青春笑容的脸。

他们在01门前分手道别。于雷掏出钥匙打开了门,脸上还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哟,于爷回来了。”李明高兴地叫道。

“晚上听课的滋味怎么样?”林闻正拿着杯水看李明玩游戏。

“Aesome!”于雷愉快地答道,然后又补充了一句,“Amazing!”

“别扯那人家听不懂的鸟语。”李明对于雷的满嘴洋话很是不以为然。

“人家鸟怎么惹着小明哥了?”于雷把一条胳膊搭在李明肩上。

李明暗地里伸手往于雷那话儿捅了一下,笑着说:“就是惹着我了。”

于雷在他头上狠狠地凿了一下,“贱人。”

那晚以后,林鹏称戈关系更深了。他去三楼不再去陈晨的宿舍,而是直接去找称戈。称戈喜欢买书,尽管才开学,已经买了好几本书了。他选书的品味是极好的,南怀瑾,王小波,庞龙......

称戈喜欢读的书,他一定认真地读,每次还书给称戈,他总要和称戈聊上一会书里的人物,对书的体会。于是,林鹏也渐渐知道了一些国学,懂得了存在主义......也能慢慢和称戈聊叔本华和尼采,还常常一鸣惊人。

有时临睡时称戈会跑到林鹏寝室找他,说说话翻翻林鹏抽屉里的磁带,一起听音乐,他们一个人听一个耳塞,两个清纯的大男生在有心人的眼里要多暧昧有多暧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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